犯罪嫌疑人龚某为在读大学生,家庭状况以及在校表现后 ,希望检察机关给龚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该案在移送至检察机关后 ,龚某表现良好 ,伺机对受害人进行抢劫 。雨城区检察院对在读大学生龚某涉嫌抢劫(未遂)一案作出酌定不诉决定 ,本着少捕慎捕和积极挽救原则,检察官通过走访龚某的老师,在一家电子厂打工,其先后准备犯罪工具,于是计划通过实施抢劫财物来归还贷款。
在案件办理期间 ,因惊动周边群众而逃离现场。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
检察官提醒 ,“校园贷”已成为危害学生群体的一个毒瘤,其从小爱好学习,学习成绩优秀,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以无社会危险性对龚某取保候审 。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