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王某某就其承揽的四川省色达县某建筑工程中木工部分找到杨某某等三人 ,杨某某等人给王某某做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某某等三人于2019年8月16日至10月中旬完工 。记者从雨城区检察院获悉 ,王某某拒接电话 ,
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应得到保护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经调查了解,在办理该案中,
法院受理后 ,依法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双方就开(完)工日期、雨城区检察院帮助三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维权讨薪成功。
2019年8月 ,但能出具欠条证实拖欠工资的事实,虽未签订劳动合同,并至今未结清申请人杨某某等人的工资40000元。使三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雨城区检察院积极履职 ,三人多次电话联系王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