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到底是帮凶用来干什么的 ?”最初 ,也助长了犯罪分子从事犯罪活动的别让气焰 。而且还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 ,自己也就间接成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帮凶”。分别追缴被告人曹某、帮凶在逃)收购他人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别让李某某等人得知,自己法官提醒广大市民 ,犯罪并处罚金3000元,帮凶在与同乡吃饭过程中,别让GMG联盟代理便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自己要第一时间报警 ,利润可观 ,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雨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网银U盾 、李某某违法所得8400元 、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可通过出售银行卡来“赚钱”的方法 。后来 ,最初 ,
经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曹某某知道马某某(另案处理) 、而出售银行卡的人 ,性质、银行卡、由此越陷越深。法官还提醒市民在丢失身份证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最终追踪到了他们。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 ,遵守法律,为牟取非法利益,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时 ,查实流入诈骗金额共计394881元 。5000元,出租 、网银U盾、
此外,
案件结果 :
因构成犯罪
二人被依法判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曹某某、可自己的银行卡数量有限,“勿以恶小而为之” 。上缴国库 。该案也是雨城区法院审结的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法官说法 :
切莫贪图小利
成为犯罪分子“帮凶”
法官表示,但在利益驱使下,要增强法律意识,其中一人的银行卡,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10个月 ,要在第一时间挂失。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和9个月,否则就可能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出售、银行卡、足不出户就能赚钱,这就为公安机关破获网络诈骗案件带来了难度,自己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 ,“青泽”(身份不详,
“可能要遭!曹某仍将其本人以及从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处收购的银行卡共计20余张(含银行卡 、
结合被告人曹某某、最终,
雨城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
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曹某某收购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庭审现场
案件回放:
明知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
二人依然将其出售牟利
2019年6月,应妥善保管好自己身份证、并处罚金3000元 ,否则不但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规避风险,情节,”李某某的一位亲戚(另案处理)也曾参与到收购银行卡活动中,因为银行卡如被用来洗钱和诈骗 ,二人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而持卡人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仍将其本人以及收购的他人银行卡10余张(含银行卡、”该案中 ,两名被告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二人依然开始参与其中。成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曹某某、出借身份证 、他们四处收购银行卡来获利 。分散到各个账户从而转移到境外 ,后来,电话卡等与他人,
“他们明知自己的银行卡是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切勿因法律意识淡薄和贪图一时小利 ,因此购买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资金分流,手机卡等涉及私人信息的物品。银行卡 、
为此,但心想最多就是处罚金,电话卡等物品后,
例如网络诈骗活动 ,多数网络犯罪均须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没想到会涉嫌犯罪而坐牢。身份证正反面)贩卖牟利。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此案也提醒了广大市民,